自动化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方嫦青发布时间:2026-03-25浏览次数:3742


 为做好我院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自动化学院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招生录取工作的总体工作。

 考生咨询联系人:

  资格审查与政审  邵老师 86878587

 复试工作组织    方老师 86878587,曹老师 87713565,朱老师 86878569

 考生申诉联系人:吴老师  86919063

二 复试工作

 1、复试方式

 根据学校要求,采用线下复试方式,包含笔试、面试。

 复试采用差额形式。

 2、复试时间

 一志愿复试时间安排:

 时间

 地点

 具体事项

 联系老师

 3月28日上午

 8:30-11:00

 2教南楼0层大厅

 报到,提交材料

 邵老师,顾老师:86878587

 3月28日下午 

 13:00-14:30

 教学楼

 具体钉钉群通知

 专业笔试

提前30分钟达到考场

携带身份证、准考证

 方老师 86878587;

 曹老师 87713565

 3月28下午

 笔试结束后

 手机端操作

 (钉钉群通知)

 心理测试

 下午5点前完成

 邵老师,顾老师:86878587

 3月29日全天

 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在指定地点候场注(注意钉钉群通知)

 方老师 86878587


 为便于组织复试工作,后续具体工作安排与通知,将通过自动化学院网站、钉钉群及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请考生使用报名时的手机号注册钉钉用户,保持关注钉钉通知消息。请一志愿复试考生搜索钉钉群号加入: 167520015690。

 3、复试材料

 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好学校要求的相关资料,按时提交。相关表格模板见通知:https://grs.hdu.edu.cn/2026/0320/c13498a290499/page.htm,注意,所有上交资料概不退还。具体要求如下

 (1)报到材料:

 1.政审表(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填写审查意见,审查人签名并加盖党章)

 2.资格审查表(如实填写,表中贴近期一寸免冠彩照,考生本人签名)

 3.承诺书(本人签字)

 4.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在一页纸上)

 5.准考证

 6.学历学籍证明(确保清晰、有效期内)

 应届生提供学生证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材料现场报到时候请交给工作人员。

 (2)面试提供材料:

 1.复试登记表(考生填写个人信息及初试信息,有照片-单面打印1份。)

 2.个人简历(5份)

 3.大学成绩单(需有章可复印件-5份)

 4.个人陈述表(本人签名-5份)

 5.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他证明英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6.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及学科竞赛获奖证书(与个人陈述表中填写顺序相同)

 7.身份证原件(用于核验身份)

 以上材料面试的时候提交。

 注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直接提交到2教南102方老师处。

 注2: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6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成绩单,直接提交到2教南102方老师处。

 4、复试流程

 复试当日考生进入候场教室时需将手机等电子设备密封后交至指定地点保管。

 1、考生进入面试教室前候场,递交面试材料并由学管助手核验身份。

 2、外语能力测试。

 3、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考查。

 4、面试结束后离场。     

 5、复试内容

 笔试:各专业笔试科目见招生简章,主要考查考生专业基础知识。

 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含以下环节:

 (1)外语能力测试:含英文自我介绍、自由问答;

 (2)专业素养测试:对考生进行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方面考查。

 6、复试评分

 复试环节成绩总分10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面试环节考官将对考生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判:

 (1)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专业素质;

 (2)语言表达能力(清晰性、流畅性、逻辑性等);

 (3)应变能力(回答迅速、灵敏度、灵活性、知识面等);

 (4)综合素质与能力;

 (5)外语听说能力。

 三、录取工作

 1、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30%+面试成绩(百分制)×60%+外语成绩(百分制)×10%。

 综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百分制)×30%。

 2、录取顺序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合格者,在各自招生专业类别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如遇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业务课二成绩、业务课一成绩、外国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如遇拟录取考生有放弃或取消录取等特殊情况,在各相应专业未拟录取的复试合格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

 (5)当某专业类别内,一志愿复试成绩合格考生已录取完,仍有招生名额空缺,将对报名该专业类别的调剂考生(复试成绩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遇同分,按上述第(3)条执行。

 (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单科百分制<60分)者不予录取。

 (7)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或已入学者取消学籍。

 (8)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心理健康素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招生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10)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四、违规处理

 1、对在招生复试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导师、教师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文件严肃处理。

 2、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思想政治、业务水平、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测。复查复测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其余安排

 1、如果学校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调整,按照学校最新要求执行。

 2、一志愿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公示后两周内向录取学院提交体检报告。考生可在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我校校医院开放体检时间:4月7日——4月10日,上午8:30——下午15:00。体检费用为60元/人。

 3、本方案由自动化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自动化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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