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对接和利用全球科技创新资源,充分发挥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的示范带动和引导作用,根据省厅《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浙科发外〔2012〕301号)精神,决定组织开展申报2017年度省级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的省级基地包括依托企业建立,依托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建立,依托科技中介机构建立,依托科技园区、产业基地或孵化器建立,以及在海外设立或共建五种类型。优先支持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G20国家开展科技创新合作的申报单位。优先支持园区、中介机构和企业牵头申报基地。依托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的,原则上在相同产业或研究领域内不重复设置基地。
二、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网络申报。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项目实行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组织申报。申报单位须通过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做好基地网络申报工作,新申报单位需先注册。申报网址:http://pm.zjsti.gov.cn。
(二)申报时间和管理。申报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截至2017年5月3日。
(三)纸质材料报送。申报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学院或部门推荐清单加盖公章后送至科研院基金与平台管理办公室(行政楼312)。纸质材料在网络申报并通过系统打印,以保证纸质材料与电子申报材料的一致性(相关证明材料可直接纸质报送)。电子材料备份以备后续需要。
三、联系人
王洪波
电话:0571-86878628
附件下载:i.hdu.edu.cn/dcp/forward.action